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荊楚網(湖北日報網)訊(記者 金康 通訊員 萬狄)2月14日,鄂州市召開《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》發布會,正式公布《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。會上,鄂州市人大城環委主任委員熊彥龍回答了記者提問,詳細介紹了《條例》對裝修垃圾管理的具體措施。
鄂州市人大城環委主任委員熊彥龍回答記者提問。記者 金康 攝
熊彥龍表示,裝修垃圾管理是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難點問題,《條例》明確了裝修垃圾管理責任區及責任人制度。責任區的責任人根據不同類型區域確定,包括物業服務單位、業主委員會、鄉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及相關單位。
《條例》規定,裝修垃圾管理責任人需督促裝修單位和個人規范投放裝修垃圾,勸阻、制止違規行為,并及時報告城市管理主管部門。責任人還需聯系取得核準的運輸單位進行清運,確保裝修垃圾得到及時處理。
對于裝修垃圾產生單位和個人,條例明確了三項義務:一是裝修前需將裝修時間、地點、規模等信息告知管理責任人;二是裝修垃圾分類袋裝、捆綁后投放至指定收集點;三是嚴禁將裝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,有害垃圾需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。